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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奖、贷、助学金制度及资助贫困生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建立和完善奖、贷、助学金制度及对贫困生的资助办法,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主页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奖、贷、助学金制度、勤工俭学资助
    贫困生及特困生办理分期缴纳学费工作暂行规定。
    一、奖助学金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学院建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 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置的种类分为国家专项奖学金、国家专项助学金、单位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等三种。 第三条 凡是省下达计划招生入学的学生,均有资格享受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 第四条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何助学金奖励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50名额。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刻苦用功、奋发向上,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身体健康; 5、诚信做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爱互助,爱护公物,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 助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第七条 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由学院统筹安排。 第八条 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由各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照条件负责审核、公示、推荐,初审合格者报学生处。学生处依据奖学金评审公示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各系上报拟参评学生情况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向全院师生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投诉,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对拟参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生处上报学院院务会审批。 第九条 学院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给予表彰、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贷款助学制度 第十条 为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全部或部分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学院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并负责与银行协调帮助学生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贷款利息,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 第十一条 贷款金额 每人每学年最高可贷人民币8000元。 第十二条 学院负责与银行协调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明确还款期限、责任等内容。 第十三条 获得过奖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按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5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等文件的通知》 粤教贷{2007} 4号文件规定,毕业后按《还款协议》按时分期偿还贷款。 第十四条 贷款学生毕业时,学院代为保管其毕业证书及档案,学生偿还清银行贷款后,凭有效证明领取其毕业证书及档案。 第十五条 贷款学生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偿还,银行将依法追究违约者责任,并对逾期贷款部分在本合同约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加30%的利率计收罚息。 三、勤工助学资助贫困生和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办理分期缴纳学费制度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是与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相配套的资助困难学生的一项措施。勤工助学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学院所设的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的学生,特别是“特困生”。 第十八条 报名程序:辅导员处报名→学生处领取表格→辅导员签名→学生处签名→勤工俭学岗位部门面试。 第十九条 学生参加院内勤工助学活动按时间计酬,以6/小时计,长期(固定)岗位按30/天计。 第二十条 对确因经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一次性缴纳学费的学生,凭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书,向学院提出分期缴纳学费的申请,学院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逐一核定,得到核准的学生,可办理分期缴纳学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确需分期缴纳学费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 父母一方已去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残疾学生; (三) 烈士子女及民政部门优抚的对象; (四) 父母年迈、残疾或病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五) 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六) 来自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七) 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 突发事件(特大灾难、意外事故等)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急剧下降,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的。


          
    潮汕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一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 、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各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校当年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三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大约是5.94%,按年计收。

    四、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入情况综合确定,对三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其他学生的贷款期限随学制相应调整。

    五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有何规定?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偿还一次利息,毕业后第三年偿还第一个合同本金,连同当年应付利息。偿还本金时间为每年920日,偿还利息时间为每年1220日,借款学生按还款计划在以上规定日期前,将应支付本息划至学生本人支付宝(支付宝帐户由系统自动生成,签合同时写进合同)账户。

    六 、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开始自付利息?

        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贷款项的利息100%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自毕业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支付利息。当借款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妥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支付利息。当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有关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手续时,自学校向借款学生发出要求其办理有关手续的书面通知之日的下月1日起支付利息。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复学当月1日。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借款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由学生支付利息。借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七 、广东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性质是什么?

        答:从2007年开始广东省内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负责办理。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

    八 、在什么情况下,助贷专门机构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本息?

    答:借款学生发生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时,助贷专门机构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所在学校必须在助贷专门机构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九 、已贷到款的学生,在还款期限还未到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前还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提前还款流程操作参照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十 、现行政策都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答:按照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助学专门机构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除此之外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还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的贷款计收罚息。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有哪些申请流程?

        答:学生登陆潮汕学院网站查阅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 下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和家长承诺书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盖章、填写 → 按要求准备好其他几项材料 → 开学报到时向学院助学贷款中心(综合楼A210室)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 →  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初审后组织学生上网填写资料 → 各相关部门在网上统一进行审核 → 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省教育厅提供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书面材料 → 省教育厅进行复审 → 国开行终审后再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发放贷款。

    十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以下资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2)家长承诺书;

    3)家长户口簿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家长单页复印件(家长包括父母两人);

    4)学生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都必须按规定统一的格式提供。

    十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要由哪些部门盖章?

    答: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盖两个印章,一个是申请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印章;另一个是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镇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民政部门的印章。

    十四、学生要上哪个网站才能了解到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

         答:可以通过登陆“广东省奖学助学工作网”(http://jzx.edugd.cn)了解相关信息。

     

    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简称潮汕学院)是创办于1999年8月的职业技术学院。    
    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颁发国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2006年12月率先通过“国家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职业技术学院    
    粤公网安备 44528102000104号 揭公网安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 邮编:515343 院办电话:0663-2290556 招生办电话:0663-229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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