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根据《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主页实际,提前做好2018-2019学年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主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划分评估对象 普通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个等级。 特殊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 二、申请 学生如实填写《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辅助材料(一份)。 三、评估材料要求 评估相关辅助材料必须详实、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所有资助资格。 注:《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并在下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 潮汕学院助学中心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