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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制度
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制度
页面更新时间:2016-04-01 09:55  编辑:督导室

        

为了做好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主页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使奥门新浦京电子游戏-主页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为适应教育教学的合格教师,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成立师培发展中心,由督导室主任兼任师培发展中心主任,在督导室合署办公,负责学院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和教师培训工作。

二、各系(部)成立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兼任。系(部)副主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负责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

1、青年教师的界定:35岁以下、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

2、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期一般为二年,由系(部)安排1位指导教师采取结对子的方式,负责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3、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丰富教学经验。

4、系(部)主任、系(部)副主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岗位职责包含指导12名青年教师。

5、学院定期召开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工作会议,每学期举行一次青年教师指导工作座谈会,交流和总结经验。

6、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每学期初共同制订学期青年教师指导工作计划,每学期分别对指导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以上计划、总结及每次活动内容记录在《青年教师指导与培养活动记录》中。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学期初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具体的授课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

2、与青年教师共同备课3窗旅判缕志┑缱佑蜗吩上。

3、听青年教师授课4节以上,听课后要评课并进行指导。

4、指导并检查青年教师备课情况5窗旅判缕志┑缱佑蜗吩上,批改作业情况2窗旅判缕志┑缱佑蜗吩上。

5、给青年教师上教学示范课1窗旅判缕志┑缱佑蜗吩上。

以上为第一学年的每一个学期的工作职责,第二学年可以酌情减少。

四、青年教师职责:

1、自觉、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2、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授课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做好相关学习笔记。

3、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工作。

4、每一学期,每次新课之前,都要主动提交教案(课件)等教学材料给指导老师审核并做好记录。

5、每学期听课8节以上,其中指导教师的课程4节以上。

6、一学期参加一次青年教师专业教学汇报课活动。

7、每学期末提交一门课程的完整教案(课件)、课堂设计及学期工作总结供领导小组作为考核参考。

8、每学期末领导小组将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转正、晋升职称和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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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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